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详情页

关于2023年度贵州茅台国际渠道商评选表彰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6日 文章作者: 系统管理员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凝聚合力,激励渠道商深耕当地市场、传播茅台文化,持续为“美”赋能,促进茅台国际化业务高质量发展,按照《2023年度贵州茅台国际渠道商评选表彰方案》,拟对7家贵州茅台国际渠道商,6名个人进行表彰,现将评选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公示如下:

   一、“五合营销奖”(1家)

   日本日和商事株式会社

   二、“优秀渠道商奖”(2家)

   中国澳门新伟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泰国暹龙酒业有限公司

   三、“棋心创美奖”(2家)

   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香港高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四、“43度开拓奖”(2家)

   日本日和商事株式会社

   澳大利亚明耀公司

   五、“风雨同舟奖”(1名)

   张瑞群 美国大文行酒业有限公司

   六、“营销之星奖”(5名)

   张铭铨 俄罗斯梅尔林有限责任公司

   林竟捷 泰国华晟贸易有限公司

   郭海铭 老挝STS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胡婷婷 缅甸酒鼎有限公司

   方 帆 澳大利亚明耀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股份公司纪委反映。

   举报电话:0851-22385896

   通讯地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纪委,邮编:564501。

   贵州茅台酒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