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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3日 文章作者:

  本项目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服务采购项目,已通过采购立项审批,采购人为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优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茅台酱香芳华”微信公众号维护及运营。

  (一)日常内容编辑、更新、维护;

  (二)根据要求配套制作语音播报内容;

  (三)用户意见收集反馈;

  (四)提升粉丝数量和活跃度;

  (五)结合公司各类活动开展网络推广策划和执行;

  (六)应急稿件审核、排版、发稿;

  (七)其他。

  详见比选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供应商自行承诺);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同意,涉及到本项目的任何资料不得泄露,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自行承诺)

  (五)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报告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报告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2.纳税信用评级为C级和D级的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纳税评级证明材料)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报告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六)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起至2022年3月7日,报名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五、比选文件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3月3日起至2022年3月7日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2022年3月3日起至2022年3月7日,采购人将比选文件发送至报名成功供应商的指定邮箱。

  六、文件递交时间

  2022年3月14日17:30分前将纸质响应资料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电子响应资料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逾期递交的比选资料,采购人不再接收。

   七、 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比选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熊先生

  电    话:0851-22389859

  邮    箱:14299452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