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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汉酱酒(茅)广告片拍摄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0日 文章作者:

   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汉酱酒(茅)

   广告片拍摄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为更好促进新品汉酱酒(茅)上市传播,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下称:酱香酒公司)对汉酱酒(茅)广告片拍摄制作项目所需服务进行公开采购,诚邀广告公司就此服务提交含报价广告片创意脚本或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广告公司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广告公司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三)报名代表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2.报名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四)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6月18日

   二、产品信息

   1.产品名称:汉酱酒(茅)

   2.产品规格:51%vol 500ml(1×6)

   3.出品单位: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4.产品定位:商务用酒

   三、拍摄制作要求

   (一)创意基本要求

   1.主题突出,中心明确;

   2.简约大气,富有创意;

   3.故事性强,易于传播。

   (二)拍摄制作要求

   1.内容:汉酱酒(茅)广告片(含产品宣传主画面设计)

   2.数量:广告片成品2条,产品宣传主画面横、竖版各1张

   3.广告片语言:中文配音字幕

   4.广告片时长:30秒、15秒各1条

   5.质量要求:高清格式

   (三)广告片中不得有以下内容

   1.诱导、怂恿饮酒或宣传无节制饮酒;

   2.出现饮酒动作;

   3.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

   4.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四)费用预算

   总费用不超过50万元。

   四、评选办法

   (一)资格初审

   由酱香酒公司组建的评选小组对参与方资格进行初步评审,初审中任意一项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轮评选环节。

   (二)方案评审

   由酱香酒公司评审组对资格初审合格参与方提交的汉酱酒(茅)广告片创意脚本或方案进行评审,本次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参与方综合实力20分、广告创意60分、方案报价20分。参与方得分统计遵循以下原则:

   1.参与方综合得分为综合实力、广告创意及方案报价三部分得分之和。

   2.各参与方得分为评审组所有成员最终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2位小数。

   3.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得分第一名参与方进入议价环节。若得分相同的,则以广告创意得分高低确定名次。

   (三)方案议价

   由酱香酒公司议价组对评审选出的方案进行议价,以确定最终价格。

   五、报名方式

   请报名方严格按照报名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与汉酱酒(茅)广告片创意脚本或方案(含报价)一并以PDF格式发至指定联系人邮箱,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公司名称+汉酱酒(茅)广告片创意脚本/方案”。

   联系人:林永

   电话:0851-22388437

   邮箱:linyongustb@163.com

   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